竞买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车牌号为津******小型轿车的公告(*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津******小型轿车
*.车牌号为津******小型轿车,初次登记日期:****年**月,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现停放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院内。
*.本院拍卖以车辆现状为准,不做任何质量问题承诺,竞买人需慎重介入,风险自负。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淘宝网参加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天津市相关规定。竞买人参加拍卖后因不符合指标申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后果自负,符合购车指标申请的可以过户。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如竞买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日前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假日除外)。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违法记录、罚款、罚分、停车费用不详,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所涉及的*切税、费买受人自行承担处理。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日内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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