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宝山区长临路1118弄81号301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宝山区长临路1118弄81号301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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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 *月 **日**时起至****年 *月 **日**时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上海市宝山区长临路****弄**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小区为“屹立家园”,建筑物大楼共*层,标的所在楼层为第*层,房屋用途为居住,建筑类型为公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房屋结构为混合*,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已装修,现有人居住。

 

注:

*、竞买人参与竞买,应当事先请确定在上海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上海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要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再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理。

*、本次勘验无法查询到相关水、电、物管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房屋室所展示照片为申请方提供,照片与视频仅供参考。标的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引起注意。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由本院依法审查后负责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可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姓名及电话,以便咨询下*步流程。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不对未查明的瑕疵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注意参拍风险,谨慎参拍。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呼叫中心:***-***-****或登录本公司官网。****://***.******.***/、关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进行预约。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或*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大修基金、房产税费、水、电、天然气费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年 *月* 日),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年 * 月* 日)与本院联系。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于****年 *月 **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路支行;账号:********************)。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电话: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 ***********刘老师

***-********、***-***-****、

执行法官电话: ***-********李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 ***-********

市高院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号

附:*、评估报告副本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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