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创思特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号
债权总额:****.**万元(截至****年*月**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沈阳创思特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万元,利息***.**万元(基准日为****年*月**日),贷款方式为保证及抵押,保证人为李玉成、孙东煜、富勇;抵押人为孙东煜、李玉成。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创思特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玉成。注册资本**万人民币。住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号*层*区。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机械设备、金属制品、机械电子产品、日用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工艺品批发、*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及关联人概况
*、李玉成(病逝)。
*、孙东煜,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号*-*-*。
*、富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大东区小北街**号*-*-*。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孙东煜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号面积合计****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房产为*-*层临街门市,现该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年*月**日,大东区人民法院(****)大东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沈阳创思特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孙东煜、富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查封了孙东煜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号面积合计****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房产为*层临街门市,现该房产处于闲置状态。该房产地理位置优越,升值空间较大。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年* 月**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好街**号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辽宁省分公司
****年*月 **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