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彝自然资告字〔****〕**号)
发布时间 ****-**-**
彝良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彝自然资告字〔****〕**号)
经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彝良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彝良县**-****-**号 | 宗地面积: | ****.**㎡ | 宗地坐落: | 彝良县角奎镇花生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半边街村民小组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城镇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移交以移交时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土地具体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应当大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小于或等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向彝良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彝良县自然资源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竞买人在本次拍卖竞买资格确认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禁止参与竞买。
(*)该宗地块属彝良县洛泽河大道建设征收返迁安置用地,竞买人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必须以建设成本价预留返迁安置住房**套/间,面积合计****.**㎡,其中:**-**㎡*套/间、**-**㎡**套/间、***-***㎡**套/间、***㎡以上*套/间;以建设成本价预留商铺**套,面积合计****.*㎡,其中:**-**㎡*套/间、**-**㎡*套/间、**-**㎡**套/间、**㎡以上*套/间,以上面积均为套内面积。在预留以上住房的同时,再预留*套住房。
(*)该宗地块边线临洛泽河,为确保该河段行洪安全,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按照**年*遇以上防洪标准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论进行河道治理后方可使用。
(*)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彝良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永宏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确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致),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彝良县自然资源局、云南永宏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富兵、孙浩榕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银行账号:********************-****(彝良县**-****-**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专户)
彝良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永宏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