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
招标公告 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
更新时间 2021-05-28
关键词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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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标的名称: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项目编码: *************** 挂牌价格(万元):****.**
价格说明 ——
首次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联合转让: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事项

*.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标的企业简介

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由*粮液普什集团旗下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邦普切屑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钟明刚于****年**月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川宜宾。专业从事可转位刀具、整体硬质合金刀具、特殊用途刀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刀片销售和高精密机械加工业务;公司前身是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工具事业部,成立于****年,投资近*亿元,拥有从国外引进的整体硬质合金刀具生产线、可转位数控刀具、工具系统和高精密机械加工生产线。拥有自主品牌:普什“天力”牌,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航空航天、军工、汽车、模具、能源、医疗器械等。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位) **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成立时间****-**-**
所在地区*川宜宾市
住所/注册地址 *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段**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刀具、整体硬质合金刀具、特殊用途刀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精密加工业务。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泽
经营规模 微型
统*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钟明刚**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分所
备注 基准日期为****年*月**日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 **.**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 ***.** ****.*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股份数——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持有股份数——
转让方统*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川 宜宾市 
住所/注册地址*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长江北路**号***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超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川省宜宾*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川省宜宾*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普什集团关于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的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宜*集董[****]*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根据*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分所出具的标的企业截止****年*月**日的净值专项审计报告(中衡安信[****]快审*******号)重大事项说明:*.往来款项方面:标的企业应收云南北方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货款*******.**元,由于确认收入的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均无客户签字确认资料,故涉及该笔交易的收入、利润及应收账款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法人股东-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出资方式与章程约定出资方式存在差异。根据标的企业章程,其法人股东—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应缴纳注册资********.**元,出资方式为:实物*******.**元,货币资金********.**元。根据标的企业财务资料,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元,出资方式为:实物*******.**元,货币资金********.**元。实际出资方式与章程约定出资方式存在*定差异。*.本次审计对于标的企业应交的各项税费以及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定数为准。*.关联方交易(****年**月至****年*月合计金额):(*)关联方销售(不含税):*******.**元。(*)关联方采购(含税):*******.**元。(*)关联方租赁(不含税):(*)与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金*******.**元;(*)与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金*****.**元。(*)关联方往来:详见《审计报告》。(*)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分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沪第****号)特别事项说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资产负债、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系利用委托人(转让方)聘请的*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衡安信[****]会审*******号《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系委托人(转让方)聘请的独立审计机构,该审计机构具有审计业务资格,审计机构及审计专业人员签章完备,我们认为将其作为评估依据具有时效性和可靠性,对其披露的相关信息,予以充分相信。*.本次评估不存在权属资料不全面或瑕疵事项。*.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企业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不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本次评估不存在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之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不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其他特殊事项说明:(*)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转让方)、被评估单位(标的企业)申报并经其确认;本报告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为前提,评估公司未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或所牵涉的责任进行独立审查,亦不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本次评估未考虑少数股权和流动性折价对评估结论的影响。*、重大债权债务:标的企业无银行借款。截止****年*月**日,标的企业宜宾邦普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所欠转让方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债务,由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前*次性支付给转让方,股权转让完成后,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职工安置事项:按《宜宾普邦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方案》,标的企业成立之初,转让方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原工具事业部**名员工全部签订*方协议,该批员工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由标的企业承接。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仍然继续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员工劳动合同主体仍然是标的企业,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在转让方宜宾普什联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工龄并入标的企业计算。标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内部管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普什联动公司原工具事业部员工可自愿选择回普什联动公司工作。*、其它披露事项:(*)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年第*次会议决议:股东钟明刚放弃此次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有关事项于****年 *月 *日向标的企业法人股东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截止****年 *月 **日,该股东未回复意见。如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将按以下方式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采用半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原股东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该股东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涉及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原有债权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标的企业按约按时向转让方支付租赁费用(**.****万元/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继续签订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缴纳租金。(*)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协助。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后**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受让方不得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和索赔。(*)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其他披露情况详细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范本,评估报告可于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查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万元) **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
名称操作
审计报告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标的企业最近*期财务报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唐经理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李经理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总则

第*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条 本所官网(***.*****.***)及第*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条 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方代付。

第*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第**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通过本所或第*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条 本所按照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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