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手镯*只(第*次拍卖)
*、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手镯
鉴定结论:石英岩(俗称金丝玉)
总质量(含标签):**.****
颜色:黄白色、红色 数量:*只
特别提示 :
*.拍品详见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检验报告的
*.买受人自行承担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
*.本院及拍辅机构不负责玉石价值相关保证,价值以评估机构鉴定为参考。
*.因拍品较多具体照片及参数请看,评估公司提供的鉴定结论。
*.成交后不以邮寄方式交付。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网络服务提供者;
(*)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预展,具体事宜本院已委托天津创维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事宜,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创维智通司法辅助”专项咨询电话:***********刘女士。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法院咨询电话:********-***** 刘法官
辅助机构:天津创维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号。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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