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恒星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及存货等资产整体转让
招标公告
沈阳恒星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及存货等资产整体转让
沈阳恒星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及存货等资产整体转让 【信息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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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沈阳恒星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及存货等资产整体转让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恒星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 转让说明事项: | *、设备清单详见评估报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所载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 *、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 *、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中所涉车辆的过户情况自行了解,转让方仅配合出具手续,如有无法过户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且不改变整体交易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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