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关于新余高新区水西镇道路清扫保洁清运服务项目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新余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关于新余高新区水西镇道路清扫保洁清运服务项目(第*次)(项目编号:********-**-*****-*)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余高新区水西镇道路清扫保洁清运服务项目(第*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余高新区水西镇道路清扫保洁清运服务项目(第*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高购************** | 新余高新区水西镇道路清扫保洁清运服务项目 | * | 年 | *******.**元 | 详见公告 |
合同履行期限:*年(以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其他特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并获取标书
售价:*.**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年 ** 月**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年**月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及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元);须在开标的前*天**:**(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本项目使用“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天到账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操作地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基本账户*次性足额缴纳至新余市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 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 * 点至下午*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保证金咨询电话:****-*******,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潜在投标人已报名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不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采购项目因流标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时,该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西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本级
地址:新余高新区水西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正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新余站前西路延伸段翠湖天地青创广场*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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