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关于对讲机采购(***********)更改通知*
各潜在竞标人:
*、采购项目名称:对讲机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联系方式]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中山南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何新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贵港市港宁花园*区北面*栋**号(兴贵路***号)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联系电话:****-*******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 *月**日;
*、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凡涉及到采购预算价:人民币*拾*万*仟元整(¥******.**)的,现更改为:人民币*拾*万*仟元整(¥******.**)。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标人须知》第*条“竞标文件的构成中的(*)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条要求提供),(*)证明竞标货物内容的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条要求提供)”现更改为:“(*)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条要求提供),(*)证明竞标货物内容的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条要求提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采购文件中涉及此要求的均按此要求修改)。
(*)原竞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交纳到账”,现更改为:“缴纳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交纳到账”。
(*)请各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竞标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购买采购文件的凭据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如不来领取,则视为已在相关网站上查询收到。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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