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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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石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废旧资产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灵石县财政局 |
标的名称 | 灵石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废旧资产处置 |
交易机构名称 |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扫描仪、亮化灯具、传真机、柜子、碎纸机等。 *、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竞价成交后*日内完成处置物清运工作,否则将按成交价款每日**%收取滞纳金。 *、统*实地踏勘时间:****年*月*日 *、现场踏勘联系人:桑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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