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18%)
招标公告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1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号冠华大厦**-**层) | 法定代表人 | 凌晓洁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出版物*售;老旧城区危房成片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工商业及民用住房的建设与经营(包括出租、出售和自有物业的管理);生产建筑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服装服饰、鞋帽、日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眼镜、工艺品、花卉、化工产品(不含*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文具用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礼仪服务;组织、筹备、策划大型庆典。(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坚实发展有限公司 | **.** |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 | *.** |
其他中国法人股东 | *.*** |
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因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万股,占总股本的*.***%,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认为转让股权比例较低,对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秩序,未接待评估机构入场评估。评估人员未能对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进行现场勘察核实,通过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和其他资料进行了分析,认为该项核查程序不能实施对评估结论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倪宁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 | 拟转让股份数(万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教育部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大学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转让及挂牌转让底价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如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若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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