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第*中学校中心机房设备及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吕梁市离石区第*中学校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第*中学校中心机房设备及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包。
*、预算:单位:元
包数 |
项目编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第 * 包 |
中心机房设备及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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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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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税费、售后服务等。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采购项目第*包教学用多媒体需投标人评标现场产品演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下午:**:**-**:**,公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龙山路***号)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
具体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项目的供应商;
*投标人应依照采购项目设备类型提供相应的资质。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法证复印件。
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提交由检察机关对投标人出具的有效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个月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前*季度投标人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与开标时间和地点相同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采购中心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第*中学校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薛新峰***********薛玉强***********
集采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龙山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任世军***********牛小霞***********
电话及传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吕梁永宁支行
帐号:*******************
行号:************
联系电话:****-*******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