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户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头市第*中学院内翰林公寓-***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套,建筑面积**.**平方米。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标的物瑕疵:该标的可能存在欠费,具体金额请自行了解,腾房时间不确定,相关欠款及其他未明确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委托的拍辅公司联系统*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岳法官)
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号)
淘宝技术咨询:***-***-****
拍辅咨询电话:***********(王女士)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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