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工业园*号园、*号园公共部分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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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 新城工业园*号园、*号园公共部分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第 ** 项第 **.* 条款“其它”增加第* 条: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 号),我省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统*顺延至 **** 年 ** 月 **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第 ** 项第 **.* 条款“其它”增加第 * 条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修改《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等*个招标文件的通知》(厦建筑〔****〕 ** 号)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如下: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项。): *.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台计算机编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台计算机或同*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百***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 号) 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 号) 的规定执行。修改为: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门市工地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厦建工[****]** 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 号)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涉及该条款均做相应修改。 *、本工程原发布图纸有修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也相应做修改,原发布的图纸和工程 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 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管理中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 新城工业园*号园、*号园公共部分消防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第 ** 项第 **.* 条款“其它”增加第* 条: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 号),我省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统*顺延至 **** 年 ** 月 **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第 ** 项第 **.* 条款“其它”增加第 * 条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修改《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等*个招标文件的通知》(厦建筑〔****〕 ** 号)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如下: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项。): *.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台计算机编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台计算机或同*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百***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 号) 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 号) 的规定执行。修改为: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门市工地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厦建工[****]** 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 号)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涉及该条款均做相应修改。 *、本工程原发布图纸有修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也相应做修改,原发布的图纸和工程 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 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管理中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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