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的物照片仅供参考,具体实物须意向受让方以实际勘验为准。 *、本次转让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状况等负责。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 *、本标的车辆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不具备上道路行驶条件。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致。转让方不提供销售发票。 *、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