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勘察[****]****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期尾水排放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农经)【****】**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期尾水排放工程,建设规模为****米,本工程位于东丽区内。拟在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厂*期工程围墙东北角至袁家河新建污水处理厂*期尾水出水管道,出水管流量**万吨/日,设计管径*****管道长度约为*.*千米。拟在东减河与北塘排水河交口西北角,北塘排水河河道北侧绿化带内新建河道传输泵站,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设计流量*.**立方米/秒。拟在津滨高速与宁静高速互通立交西北角津滨河上新建*孔河道节制闸*座,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期尾水排放工程勘察,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东丽区内。拟在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厂*期工程围墙东北角至袁家河新建污水处理厂*期尾水出水管道,出水管流量**万吨/日,设计管径*****管道长度约为*.*千米。拟在东减河与北塘排水河交口西北角,北塘排水河河道北侧绿化带内新建河道传输泵站,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设计流量*.**立方米/秒。拟在津滨高速与宁静高速互通立交西北角津滨河上新建*孔河道节制闸*座,本项目招标规模为****米。勘察范围:为该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岩土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工作。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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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名,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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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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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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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 ** 层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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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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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孙妍枫(印鉴)办公地址:丽江道增*号邮政编码:******联系人:贾若书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杨志成(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层邮政编码:******联系人:丁晨光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贾若书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丽江道增*号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