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
招标公告 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
更新时间 2022-10-21
关键词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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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 实施主体为 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 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对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以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构建为目标,旨在打造集生态、教育、旅游、创新等多元化为*体的综合示范区。本项目包含*个子项目,分别是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重庆市南岸区长嘉汇小学新建工程。

(*)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

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共拟修建*条路,其中*条改建道路,*条新建道路,长度*.***。

道路

名称

长度(*)

标准路幅宽度(*)

车道数(条)

道路等级

设计速度(**/*)

*号路

****.***(**+***.**~**+***.***)

**

*

主干路

**

*号路

***.***(**+***~**+***.***)

**

*

次干路

**

*号路

****.**(**+***.***~**+***.***)

**

*

主干路

**

*号路

***.***(**+***~**+***.***)

**

*

支路

**

*号路

***.***(**+***~**+***.***)

**

*

主干路

**

*号路

***.***(**+***~**+***.***)

**

*

支路

**

*号路

***.***(**+***~**+***.***)

**

*

支路

**

总长

****.***

 

 

 

 

(*)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河流长度*.****。项目建设内容按河段分为*大部分,分别为河道源头生态自净能力提升工程、盘龙立交处水质净化湿地工程、大沙溪湿地公园工程。

(*)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

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总占地面积为******.**㎡,服务建筑占地面积****.**㎡,园路及铺装面积*****.**㎡,景观栈道面积****.**㎡,绿化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园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停车位***个。

(*)重庆市南岸区长嘉汇小学新建工程

重庆市南岸区长嘉汇小学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地下室,运动场及配套用房等。学校办学规模**个班,容纳学生****名。占地*****㎡,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根据现有可研报告城市合伙人投资范围内估算总投资暂定为******.**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金额为准。

*.* 招标范围: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项目城市合伙人,由城市合伙人自行组建项目公司具体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职责。

*.* 计划工期及运营期: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合作期限不超过**年,其中建设期*年,运营期不超过**年。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合作期限不超过*年,其中建设期*年,运营期不超过*年。长嘉汇小学由城市合伙人按要求免费捐建,建成即移交,建设期约*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财务要求

(*)   ****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 ****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财务投资人应具有投资能力,提供不少于*亿元的筹资能力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第(*)项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还需满足第(*)、(*)项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上述第(*)、(*)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是否因有不良行为记分、进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的,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任*成员单位出现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该联合体将被否决投标。

*.投资能力

投标人对筹资建设的能力作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出承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 *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资格,  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为注册建造师的,*级建造师注册证或重庆市*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其他要求

*.*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  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此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资格, 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拟派施工负责人为*级建造师或重庆市*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施工负责人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施工负责人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

*.*施工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 高级 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

*.*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承诺函(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特别说明:

(*)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年  **  月至  ****  年  **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中咨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人:
夏老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 实施主体为 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 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对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城市合伙人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以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构建为目标,旨在打造集生态、教育、旅游、创新等多元化为*体的综合示范区。本项目包含*个子项目,分别是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重庆市南岸区长嘉汇小学新建工程。

(*)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

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共拟修建*条路,其中*条改建道路,*条新建道路,长度*.***。

道路

名称

长度(*)

标准路幅宽度(*)

车道数(条)

道路等级

设计速度(**/*)

*号路

****.***(**+***.**~**+***.***)

**

*

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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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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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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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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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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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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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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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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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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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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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路

**

*号路

***.***(**+***~**+***.***)

**

*

支路

**

总长

****.***

 

 

 

 

(*)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河流长度*.****。项目建设内容按河段分为*大部分,分别为河道源头生态自净能力提升工程、盘龙立交处水质净化湿地工程、大沙溪湿地公园工程。

(*)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

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总占地面积为******.**㎡,服务建筑占地面积****.**㎡,园路及铺装面积*****.**㎡,景观栈道面积****.**㎡,绿化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园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停车位***个。

(*)重庆市南岸区长嘉汇小学新建工程

重庆市南岸区长嘉汇小学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地下室,运动场及配套用房等。学校办学规模**个班,容纳学生****名。占地*****㎡,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根据现有可研报告城市合伙人投资范围内估算总投资暂定为******.**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金额为准。

*.* 招标范围: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项目城市合伙人,由城市合伙人自行组建项目公司具体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职责。

*.* 计划工期及运营期:大沙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重庆市南岸区幸福滨江公园合作期限不超过**年,其中建设期*年,运营期不超过**年。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合作期限不超过*年,其中建设期*年,运营期不超过*年。长嘉汇小学由城市合伙人按要求免费捐建,建成即移交,建设期约*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财务要求

(*)   ****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 ****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财务投资人应具有投资能力,提供不少于*亿元的筹资能力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第(*)项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还需满足第(*)、(*)项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上述第(*)、(*)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是否因有不良行为记分、进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的,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任*成员单位出现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该联合体将被否决投标。

*.投资能力

投标人对筹资建设的能力作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出承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 *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资格,  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为注册建造师的,*级建造师注册证或重庆市*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其他要求

*.*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  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此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资格, 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拟派施工负责人为*级建造师或重庆市*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施工负责人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施工负责人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

*.*施工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 高级 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

*.*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承诺函(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特别说明:

(*)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年  **  月至  ****  年  **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中咨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人:
夏老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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