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租赁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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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租赁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说明事项-*、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的用途仅限于发布广告; *、承租方分两期支付出让价款,第*期出让价款为出让价款总额的**%,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第*期出让价款为出让价款总额的**%,于第*经营年度到期前支付。出让价款(租金)以本项目最终的成交价格为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双方签订合同时实际约定的为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无息退还; *、承租方应保证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设施每日夜间照明时间不低于*小时。承租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外接用电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缴交和结算电费; *、合同项下的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若因权属问题导致委托方延迟交付或导致承租方无法发布广告的,由委托方在合理时间(*个月)内予以解决,使用期相应顺延;如委托方未能在合理时间(*个月)内解决的,本合同提前终止,委托方只需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期限的出让价款(退还金额以约定的出让价款除以平均天数为计算标准),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成交后,成交方(中标方、最高报价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前往组织方处办理《成交确认书》及前往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完毕后,提交《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原件*份(或复印件*份加盖委托方单位公章)到组织方(交易中心)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否则将不予退还; *、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及参与竞价者、竞得人均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样本)(详见*《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意向竞买人如有疑问须在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竞拍前)向委托方书面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正常开展网络竞拍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