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方式]珙县苗族蜡染技艺传承保护中心(珙县非遗馆)陈列品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珙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珙县苗族蜡染技艺传承保护中心(珙县非遗馆)陈列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珙县苗族蜡染技艺传承保护中心(珙县非遗馆)陈列品采购项目、 *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珙县苗族蜡染技艺传承保护展示中心(珙县非遗馆)是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珙县苗族蜡染为展示体验主题的专业展馆。全馆立足珙县,展示珙县文化,讲述珙县故事。根据展陈需要,其蜡染作品及关联展品(含陈列区展品、体验道具、图片、视频)均需要进行定制和定向收集。 *.馆内苗族蜡染及相关联展品属民间纯手工制作的艺术品,地域性和个体性特征极强,其来源除平时收集外,均根据需要进行手工定制,对技术要求具有专业性和专*性,县内除技艺传承人和日常收藏爱好者之外,无法采购展品货源。县外其他民族地区即使有同类产品,但技艺具有差异性,无法表达珙县苗族蜡染文化内涵。 *.珙县苗蓝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是以珙县苗族蜡染制作技艺为主从事工艺美术创作服务和民间工艺品制造的企业,也是目前珙县唯**家被*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命名为“*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发展基地”的企业,其法人是国家级非遗项目珙县苗族蜡染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该企业经营范围和平时收集、领衔创作的蜡染及关联产品符合展陈需求,并能作后续补充调整和服务需要。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珙县苗蓝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珙县巡场镇滨河东街南*段***号*幢*单元*楼*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汪老师
联系地址: 珙县巡场镇友谊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地址: 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段***号
联系电话: ****-*******
*、
珙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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