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流通环节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儿童食品、粮油米面及保健食品抽检、农村食品专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年**月*日前完成抽检任务;
*.*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高路***号;
*.*交付条件: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 。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工作任务: (*)抽检样品种类、数量及检测项目由甲方确定,抽检样品涉及生产、流通、餐饮、专项抽检环节。 (*)样品采集 ①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版)》严格执行做好样品采集工作。 *.*入库企业职责 乙方负责按采样技术要求完成样品的抽检监测任务。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上报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报告。 *.*工作进度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前完成抽检监测任务。 *.*工作要求 ①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细化采样方案,建立监督抽检工作档案,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甲方的具体要求包括甲方发布的《****年仓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的通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要求。 ②本检测工作方案所涉及的内容、原始记录、问题样品报告及处置报告等工作文件,作为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③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并对检验结果真实性负责。检验报告所有权属甲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④乙方须配合甲方管理,并按其要求完成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任务。 *.*乙方须自主经营管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本合同任务,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以上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含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监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验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遵守国家和福建省关于食品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②未经布置任务的委托方同意,不得将检验检测任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检验机构。 *.* 甲方在任务实施期间可以视情况对乙方进行质控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重量问题的,可以暂停或终止相关技术机构承检资格。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流程、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实地检查,若发现乙方实际情况与其投标文件相应情况不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含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监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公开招标要求与政府采购合同验收。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 *** | 抽检任务完成后,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
*、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和终止。
**、违约责任
乙方未严格遵守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闽市监规〔****〕*号)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项目抽检工作的,在本合同中有约定明确违约条款的,按照相应违约条款执行;合同未约定的参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属于其他情形的,由甲方研判后视问题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诺对甲方的研判结果没有异议。 *.乙方应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质量的规定和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食品质量抽检,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产品执行标准、检测方法、检验品种分类、技术指标等未严格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版)》要求实施的,如确需更改的应提出充分理由,并书面报甲方同意。否则,除乙方必须改正外,甲方将扣减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每发现*个批次,在支付的服务费中扣减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应严格按照所中任务包的内容(抽样地点、样品品种、抽样批次、检验项目)开展抽检工作,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任务包内容,甲方可拒付尚未付清的款项,乙方除纠正有关错误外,还必须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抽检任务。乙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切损失。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所中标的抽检项目及抽样任务,否则甲方可拒付尚未付清的款项,乙方除纠正有关错误外,还必须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抽检任务。乙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切损失。 *.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将扣减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每发现*例,在支付的服务费中扣减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①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甲方提交抽样实施方案; ②抽样人员未经乙方上岗考核合格,或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擅自变更抽样人员; ③抽样人员和制样人员从事检验工作,或者检验人员从事抽样(制样)工作的; ④抽样人员未随机确定,制样人员未制作盲样,检验人员(微生物检验员除外)未实施盲检的; ⑤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与乙方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 *.乙方应对检验样品和检验数据保密,不得将抽检监测计划内容告知被抽检监测单位;不得在甲方正式公布之前对外泄露有关抽检情况及抽检结果;不得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同意的*切商务活动。否则,乙方需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约定总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本合同要求的抽检信息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的,事先又未经甲方同意延期的,每延误*天,甲方将扣减合同约定金额*.*%作为违约金。超过**天未能提交的,甲方将扣减合同约定金额*%作为违约金。 *.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抽样单、检验结论、抽检结果或所提交的各类报表材料错误的,给甲方在后续工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在甲方公布的同*媒体上,向社会作出解释和说明,消除影响。同时,甲方将扣减*%合同约定金额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按要求配备食品抽检数据质量管理人员,对本合同任务相关抽检数据实施全覆盖审核的,甲方将进行约谈和通报;甲方的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抽检数据抽查及乙方自查中,发现差错批次数超过本合同任务批次总数*%的,甲方将扣减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差错批次数每增加*%,在支付的服务费中扣减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所中标合同包监督抽检结果中不合格食品问题发现率未达到甲方上级部门考核或相关要求的,甲方先扣减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再按不合格率每降低*.*%,在支付的服务费中扣减合同总金额的*%递增。如有特殊情形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确定。 **.因乙方在抽样中对被抽样单位信息采集不全、检验报告存在瑕疵,影响到甲方的核查处置工作;或因乙方原因出具报告不及时,造成被抽样品超过质保期而无法复检的;或在实施抽检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法规及本合同要求对样品进行抽样、运输、储存,或因无法提供样品运输、流转过程等相关记录,对检验结果的客观性造成影响的,甲方将扣减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每发现*批次,在支付的服务费中扣减或由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抽样检验的纪律和规定,对被抽检单位(人)要严守秘密,不徇私情。对抽检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视问题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检测质量控制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实地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检验项目漏检或不经检验即出报告、伪造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协议,除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外,可拒付且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中标任务包总金额,通报资质主管部门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带来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乙方在抽样过程中未严格履行抽样手续或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而被基层监管部门和被抽样单位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及造成影响程度,每次从合同金额中扣减*.*%~*%作为违约金。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乙方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统称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投标文件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规范的抽样程序实施抽样,抽检过程中所采用的采样要求、数量及检测依据应完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以下简称“国抽细则”)和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标准依据要求;要确保样品的运输、保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要求;要确保多批次检测情况下检测仪器的精确度;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要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按照我国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检验检测,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所作的分析报告必须由甲方确认达到*定深度和高度,才能认可质量合格。 **.*抽检任务应按月均衡推进,全部抽检工作应于 ****年**月*日前完成,并于 ****年**月**日前向甲方报送食品检验汇总表(含合格、不合格产品)、明细表(含合格、不合格产品)、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表和食品抽检质量分析报告。食品检验汇总表、明细表应按中标合同包中的抽检环节分别填报,报表中食品各类别应按《国抽细则》中的食品分类进行填报。如遇突发事件应随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可根据需要修正对乙方应提交资料的要求。 **.*抽样要求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按有关要求完善抽样实施方案并提交给甲方备案。乙方每次实施抽样的人员不得少于*名,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人,抽样人员必须为乙方单位员工。抽样人员须经由乙方上岗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抽样,并提供抽样人员签名笔迹以供备查;乙方的抽样和检验人员均不得在乙方以外的法人从事与本合同任务相关的业务和事项。乙方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必须着装整齐,向被抽样企业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相关抽样文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明确现场经营人员身份信息。抽样人员应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不得收受被抽样单位提供任何好处而违反抽样规则。 (*)乙方不得在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不得私自与被抽样单位沟通;不得由被抽样单位提供样品;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吃请;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伪造检验原始记录,瞒报、谎报、漏报和编报假检验数据;不得将同*批次样品、同*检验数据,重复用于多次或不同的抽检监测任务。 乙方在实施食品抽样前,应主动与被抽样企业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告知抽样范围、抽样品种、检验项目等。 (*)乙方应以购买方式获取样品,并取得相应的购货凭证,买样费用由乙方承担。买样费用必须现场支付或先出具《福建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购置费用告知书》,如被抽样单位同意无需现场支付,应由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备注栏上签字并盖章后确认。 (*)抽样人员应当将《福建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交给被抽样单位,告知被抽样单位如对抽样工作有异议,可填写《福建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寄送至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担本次食品抽样的品种的买样费用高低要合理分布,每个品种抽样点要合理分布,要能够充分反映当地的实际食品生产经营状况,买样费用由乙方承担,必须严格按照抽检方案执行,不得集中在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样。 (*)乙方应根据《国抽细则》及相关国家标准中对相应检验项目所要求采样方法及数量要求,以随机形式抽取样品,并现场封存和保存样品。抽取样品应分为两份,*份做检验,*份做备份。 (*)乙方应使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号)规定的抽检工作规范相关文书,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抽样单信息应当由被抽样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资质证书填写,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应遵照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执行。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抽样时,应记录被抽样单位摊位号。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资质证书上名称、地址不*致时,应在抽样单备注栏中注明,并由被抽样单位盖章或签字确认。乙方应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中*.*.*的要求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特别是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个体食品经营店、个体餐馆抽样时,抽样中要详细记录被抽样单位摊位号、门牌号等信息,并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结果处理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同时应保存相应购物的票据和个体经营户的确认签字等。乙方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妥善保存采集的信息资料,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乙方在抽样中如遇被抽样企业停产、关闭等情况,应向被抽样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经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上报甲方。同时,应在同类型其他企业补足抽样样品批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抽检方案抽取样品,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所抽取的样品。如确因生产和经营等原因无法抽取样品,应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相关业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抽样地点和样品。抽取样品时乙方应核对样品保质期限,对临近保质期经检验周期、送达后无法满足企业复检要求的样品不予抽样。 **.*乙方抽检数据应全部录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应按甲方的要求指定*名抽检数据质量管理员,负责对本合同任务相关数据实施全覆盖审核;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数据报送错误,或甲方在审核数据过程中发现乙方报送的数据存在错误,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详细检验报告(原则要求从接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特殊时限要求的,根据甲方要求加快检验进度。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使用的检验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要求,检验报告中需列明详细的检测数据,报告要符合有关标准格式要求,对抽检结果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测,检验报告及相关明细表要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原始记录保存以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方机构)检查。 **.*乙方非特殊情况*律使用电子检验报告,必须对所有检验不合格样品及时在国抽系统提交生成检验报告,并在不合格检验报告提交后第*时间通知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纸质检验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普通食品在检验过程如发现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兽药,以及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必须在确认检验结果后**小时之内书面报告甲方。 **.*乙方应保证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具备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可(***),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验项目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比例,并保证在证书有效期满前**日,提供新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有效证书(含附录)给甲方备案。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本合同任务。如果乙方对本实验室资质证书附录以外的检验项目,需对外委托检验,必须事先提供被委托方检验资质等材料,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委托。所委托的检验项目,其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必须按国抽细则要求执行。 **.*乙方应对提供给甲方的检测报告负责,如果甲方在使用检测数据过程中有政府或部门提出异议,需要进行资料核实、数据验证、样品复检以及其他与抽检相关工作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无偿提供服务。如果甲方在使用检测数据过程中有单位提出异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异议的处理工作,并将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于收到异议告知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报甲方。 **.**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甲方赋予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响应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点)为*小时以内。 **.**乙方应确保样品的运输、保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要求,对冷藏冷冻样品不得采用普通快递运输,可采用冷链运输,但必须做好相关温控记录文件备查。必须通过拍照和录像方式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现场采集的信息要足以为后期争议解决、核查处置、行政处罚以及行刑衔接提供有效证据。对于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产品销售状态不符合明示要求的,应不予抽样并立即通知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处置。抽样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以及产品标称的保存条件对抽取得样品进行保管、运输,并应建立相应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每批次样品的保管、运输方式、时间、以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温度),实现可追溯。抽完样品后应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保存及交接,并应建立相关保存及交接台账。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以及易腐败的产品,原则上应在抽样之日起*个自然日内送至实验室进行保存及交接。乙方在实施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时应有*名属地监管人员现场陪同并在抽样单等文书上签字。 **.**抽样产品封存保管:对所购买的抽样产品备份样由乙方进行封存保管,样品保存时间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条执行,食用农产品样品保存时间还应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条执行。乙方对所封存的产品应做好相关的封存保管措施,确保所备份的抽样产品在需要时可供复检使用。所有备份样品待该项目结束保存期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销毁申请并列出待销毁样品清单,报经甲方同意后作销毁处理。备份样品的处置乙方应提交销毁报告及清单、过程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作为佐证。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求,提供以下无偿技术服务(包括应急、执法等专项抽检监测任务):①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中的咨询、检测、宣讲等服务;②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中的技术支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响应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点)为*小时以内;③安排专家接受甲方的咨询、研讨,并提出建议等。为保障该项服务的有效运行,乙方应确保*-*名高级工程师接收日常的咨询工作并书面反馈意见,必要时应参与甲方组织的技术研讨会;④其他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情况。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食品承检机构管理的要求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闽市监规〔****〕*号)相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对抽检工作流程和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甲方如有组织飞行检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特殊情况无法配合检查应提供书面报告及证明材料
**、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式 *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住所: | 仓山区*高路***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山头角***号 |
单位负责人: | 黄文忠 | 单位负责人: | 陈永煊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凤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