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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榕江县)已由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农经【****】**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县域。 |
*.*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分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和石漠化综合治理两部分,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总规模******亩,其中:封山育林*****亩、退化林修复******亩,石漠化综合治理主要小型水保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为蓄水池**口。本项目建设规模:退化林修复*万亩、新建小型水保设施**处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计划工期:***天 。 |
*.* 标段划分:****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榕江县)。 |
*.* 招标范围:为****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 榕江县 区域内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营造林工程或林业工程施工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验收报告及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格,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人员不超过*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其他 |
其他补充说明:/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 | 代理机构:贵州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凯里市文化北路**号 | | 地址:凯里市凯棉路贵府•佳和拉薇公园*层 | 联系人:田丹 | | 联系人:杨莉 | 电话:*********** | | 电话:***********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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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