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马营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马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马营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周良街道马营村村委会东*.*亩鱼池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竞价事项 *.竞价人须在竞价之日前(按农交所网上发布时间为准),交竞价押金****元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元到农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技术服务费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鱼池发包底价为每年****元,每次加价**元,价高者竞价成功。如只有*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竞价成功。 *.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若反悔,竞价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 *.竞价成功者自竞价成功之日起*日内签订合同,竞价成功者竞价押金****元中****元转为保证金,剩余转为承包费。****年承包费在****年*月*日之前交清,竞价成功者逾期不交清承包费的,押金不退,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发包。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及到期后拆除地上物,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切产生的交易平台收取的费用,由竞价成功者担负。 竞价成功后要求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鱼池承包经营权。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致的情况下可以改变鱼池现状。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确保鱼池*周(埝、坡)完好无损,出现破损自行修复,不得私自扩大鱼池占地面积,并负有依法利用、保护鱼池周边绿化,除草、清理垃圾的义务,不得影响村内整体卫生情况,不得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扣除保证金***元。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鱼池,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鱼池,押金不退。 *、承包方因生产需求,需要建附着物,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负责提供电源。鱼池水电费由承包方负责缴纳。各户需要使水浇菜园,需与承包方自行协商。 *、承包期满,承包方应在(**日内)主动净坑及清除自己所属的地上附着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处置。 *、如遇国家征用承包方全部鱼池,合同自动终止;若征用承包方部分鱼池,未征用的鱼池继续适用合同条款,承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让出征用鱼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不按时交付鱼池,每延迟*天,按年承包费的**%承担违约金。所征用的鱼池赔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附着物的赔偿按所属权归属。水面损失按街道统*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如果虽已征地,但未占用鱼池,可顺延至承包期满,但承包方不享受任何补偿。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承包方应及时通知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双方协商*致,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适当减免承包方的鱼池承包费用。 | ||
受让方条件 | 网上面向本村村民(年满**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村村民需要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淡水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