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秀屿区笏石工业园*期(*#-*#) | ||
房产证号 | 闽(****)莆田市不动产权第*******号 | 目前用途 | 车间/办公楼/倒班宿舍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土地 | 坐落位置 | 秀屿区笏石工业园*期 | ||
土地证号 | 闽(****)莆田市不动产权第*******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 | |
用 途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 类 型 | 出让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评估报告 |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在建工程 | 名称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期 | ||
描述 | 主要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期的新建厂区消防、强电、地磅等配套工程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中粮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福建中粮华港饲料有限公司资产 对外转让相关事宜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若征集到*家及*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承诺函。 *、意向受让方须用其自身对公账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以及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踏勘安排 |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处置的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类、设备类资产及在建工程,均分布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丙仑村仁洋***号笏石工业园区内。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计**项,机器设备共计****台(套),车辆包括*辆本田小型普通客车,电子及办公设备共计***台(套),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共计*项,设备安装工程共计*项。*、此次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资产移交均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标的部分房产、部分土地与“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 * 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承租方”)存在租赁关系,租赁截止日为“****年*月**日”止,本次转让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租赁合同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 |||
其他 | :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