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谷罚没建(构)筑物对外出租
根据相关规定,太阳谷罚没建(构)筑物拟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情况:太阳谷罚没建(构)筑物对外出租项目。地址位于江山市张村乡。本次对太阳谷罚没建(构)筑物对外出租,年租金起始价为*万元/年,租金每*年递增*%。采用*次性填价暗标的形式进行投标,在不低于起始价基础上按最高价者中标。中标者须合法经营,所经营业务需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出租年限:**年。
*、报名人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大型游乐设施维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书。
*、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费:***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投标保证金*****元整,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的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不计利息)。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号楼西侧*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系人:杨先生***********(******)。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张村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报名人凭身份证明进场。
*、其它:租金缴纳办法等相关内容见合同条款。本项目遵循行政部门相关规定。
江山市张村乡人民政府
江山市张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