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应县工挂[****]**号 | |||||||||||||||||||||||||
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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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号地块的土地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须与宝应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凭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其他相关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
*、宗地编号:********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宝应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宗地编号:********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状况及参数标准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具体报名报价操作流程由宝应交易中心负责解释。竞买保证金建议选择电汇方式并提前缴纳,防止跨行转账、系统延时等时间差。竞买人只有通过办理**证书、按要求交付竞买保证金后,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办理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号楼*楼受理台咨询电话:****-********。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宝应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宝应交易中心在收取交易服务费后于*个工作日内将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后**个工作日内与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 系 人:马女士、梁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 | |||||||||||||||||||||||||
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