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级机关资产保障中心部分车辆处置—川******大众牌**********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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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元市市级机关资产保障中心部分车辆处置—川******大众牌**********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广元市市级机关资产保障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处置车辆于广元市人民政府院内展示(看车电话:赵先生 ***********),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保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维修和补齐缺失部件,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服务费后,转受双方按车辆现状进行移交,车辆移交前的违章记录由原车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等),移交后车辆权属归受让方所有,若出现违章、安全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转让方无关。*、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税费、保险、年审等相关费用)。*、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已交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全额支付车辆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办完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回至受让方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其他内容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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