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拟转让WTW200A重型平板运输车一台
招标公告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拟转让WTW200A重型平板运输车一台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拟转让*******重型平板运输车*台
***************
挂牌价: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项目负责人: 刘敬瑶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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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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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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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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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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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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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拟转让*******重型平板运输车*台 |
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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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滨海新区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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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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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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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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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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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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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质量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声明:对转让标的的品质、质量、缺损等不做任何保证,因以上原因而导致的风险、责任、费用、损失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并不因此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的有效性。
*、转让标的价格含增值税,税率**%。
*、转让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设备类/存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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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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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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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平板运输车 |
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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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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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新率(%)
|
* |
是否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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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标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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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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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有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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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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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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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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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号(存在多址信息) |
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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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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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文炜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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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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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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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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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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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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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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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职业中介活动;海员外派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分支机构经营】;船舶制造;船舶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固体废物治理;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污染治理;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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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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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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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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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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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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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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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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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船舶基地闲置设备转让处置的请示-协同事项任务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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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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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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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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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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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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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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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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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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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标的物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切交易风险、拆除风险,由此产生的费用、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标的物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数量、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承诺函》及转让方及其指定机构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挂牌期满后,若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网络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未确认为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定账户。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网络竞价程序的;(*)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受让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用*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的。
*、标的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净得款项,受让方逾期未缴纳的交易款和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与保证金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在标的物所在地办理交接手续。
**、受让方须在双方交接后的**天内完成运输施工作业。受让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作业,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运输施工作业,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在本次标的交接后,由标的所产生的*切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在标的运输中产生的运输费用等以及在后期施工所产生的*切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手续时须提交书面承诺以下内容:(*)本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手续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均是合法真实有效的。如因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切责任、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等均由本意向受让方承担。(*)本意向受让方承诺现场吊装和运输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吊装及运输管理要求,已经认真阅读挂牌信息等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本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间,已到现场实地看样,认可资产范围和资产现状,其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本意向受让方自愿参与购买并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切交易风险、拆除风险,由此产生的费用、后果和责任由本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意向受让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标的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切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标的运输中产生的运输费用等,以及在后期施工所产生的*切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本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办理受让手续,即表明本意向受让方对转让资产现状及资产转让的相关信息、资产转让程序所述所有文件及相关内容已全部知晓并认可。因受让本项目而产生的*切风险、责任均由本意向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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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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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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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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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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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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