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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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营房租赁项目 | 采购内容:为了确保交警高新大队的正常办公,方便辖区群众办事,需在高新辖区租赁大队办公营房;主要功能或目标:*、租赁范围:西安高新区范围内规划建筑物。*、租赁期限:本项目暂定采取*次招标*年、实行*年*签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租赁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院子不少于****平方米。*、地理位置:靠近高新区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临街。*、空间等其他要求:院落独立、宽敞通透、采光良好、空气流通、水电气暖合格齐全、有适合作为群众办事大厅的场所,有独立的厨房操作间及餐厅、有可供车辆行人独立出入的大门、院内车位数量不少于**个、房间数量不少于***间、房屋超过*层需配备至少两部电梯、房屋内外可进行基本的改造装潢;需满足的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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