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政革局文件和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随曾发改审批(****)***号等共*个批复和随高新区管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 建设规模:曾都区****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个小区。其改造的主要内容为小区内雨污管道分流、水电到户、道路修补、增设停车位、消防、安防弱电等。本项目*个初设批复概况见。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为建设规模内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本项目设计内容中的初步设计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标段划分:*个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其他:本次招标采用“总价+下浮率”双控的方式设置控制价:( *)项目结算价不得超过:*****.**万元。(*)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参照《关于工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号)取费标准下浮 **%为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定额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的费用总价按下浮*%为招标控制价。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 、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 人必须提供近*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年平均利润大于 * 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 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它要求:/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投标相关事宜 | |||||||||||||||||||||||||||||||||||||||||
/。 | |||||||||||||||||||||||||||||||||||||||||
*.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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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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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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