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公告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02
关键词
河南省   广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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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灵宝竞磋采购-****-*、****[****]***-*****

**********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

林州市龙山东路**号

*******.**

序号

名称

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

**********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日历天

李振凯

豫************

*、评审专家名单

王安民、茹宝武、公冶璐璐(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李梁伟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灵宝市西阎乡

联系人(电话):崔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金源大厦

联系人(电话):李先生(***********)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灵宝竞磋采购-****-*、****[****]***-*****

**********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

林州市龙山东路**号

*******.**

序号

名称

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

**********灵宝市西阎乡万亩蔬菜基地广场建设项目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日历天

李振凯

豫************

*、评审专家名单

王安民、茹宝武、公冶璐璐(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李梁伟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灵宝市西阎乡

联系人(电话):崔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金源大厦

联系人(电话):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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