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狮路与渡仙桥路交口***科技园*栋**号成交金额: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校内所有公共楼宇(不包括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食堂、浴室、超市室内)、运动场、室内停车场等室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各楼宇(包括教师培训中心、食堂、超市、浴室)外围、室外道路、室外停车场等的清扫、保洁、垃圾外运及绿地、水面保洁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现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整体执行高标准的后勤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杜世新、李永军、汪龙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陈*堰路(欧洲华城向东 *** 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中段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工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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