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肥东县中学教师培训(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肥东县中学教师培训(第**包)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金宝街***号,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标单价:***元/人/天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年肥东县中学教师培训(第**包)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梅强,李毅,李文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 * 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楼东北角,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科长、李科长,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年肥东县中学教师培训(第**包)成交通知书已发出。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沿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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