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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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收费标准,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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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庆云镇蔡王村成交金额:人民币*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告示牌、腰背按摩器、太极揉推器、双位漫步机等品牌:汉永、汉永、汉永、汉永

规格型号:****-***、****-***、****-***、****-***

数量:**套、**套、**套、**套

单价:*****元、*****元、*****元、*****元

*、评审专家名单:陈杰、王锋生、王强兵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万佛路与*门堰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中段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庆云镇蔡王村成交金额:人民币*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告示牌、腰背按摩器、太极揉推器、双位漫步机等品牌:汉永、汉永、汉永、汉永

规格型号:****-***、****-***、****-***、****-***

数量:**套、**套、**套、**套

单价:*****元、*****元、*****元、*****元

*、评审专家名单:陈杰、王锋生、王强兵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万佛路与*门堰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中段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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