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镇镇农业农村办撮镇镇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撮镇镇农业农村办撮镇镇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更新时间 2024-04-28
关键词
安徽省   河道保洁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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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镇镇农业农村办撮镇镇河道保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撮镇镇农业农村办撮镇镇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玉龙路****号湖南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每年*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撮镇镇农业农村办撮镇镇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龙勇,释正平,曹效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楼东北角,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科长、李科长,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撮镇镇农业农村办撮镇镇河道保洁服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裕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骝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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