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临城街道甬东片江口浦应急排涝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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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临城街道甬东片江口浦应急排涝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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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的舟山市临城街道甬东片江口浦应急排涝泵建设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周益凯,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杭州山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傅永军,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温州永成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清源,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时发现: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中,*、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中,“安全施工费”工程数量为*.****,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致;浙江京达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他项目清单中,“土方消纳费”金额为*****元,“原有建筑拆除、装车、外运并弃置等全部相关费用”金额为*****元,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土方消纳费”金额为******元,“原有建筑拆除、装车、外运并弃置等全部相关费用”金额为****元”不*致。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上对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京达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质询,以上两家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致认定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京达建设有限公司作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在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时发现:浙江寰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晓霞未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上进行质询,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致认定浙江寰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舟山市临城街道甬东片江口浦应急排涝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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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的舟山市临城街道甬东片江口浦应急排涝泵建设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周益凯,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杭州山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傅永军,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温州永成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清源,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 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时发现: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中,*、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中,“安全施工费”工程数量为*.****,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致;浙江京达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他项目清单中,“土方消纳费”金额为*****元,“原有建筑拆除、装车、外运并弃置等全部相关费用”金额为*****元,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土方消纳费”金额为******元,“原有建筑拆除、装车、外运并弃置等全部相关费用”金额为****元”不*致。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上对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京达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质询,以上两家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致认定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京达建设有限公司作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在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时发现:浙江寰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晓霞未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上进行质询,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致认定浙江寰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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