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灵璧县罗河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主任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泗县桃园路 ****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安徽省池州市*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汴河路与文豪路交叉口罗河花园 ** 栋 *** 室 | 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和谐公馆 ****-**** | 合肥市包河区*华山庄*栋****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元)*.**% | (*******.**元)*.**% | (*******.**元)*.**% | ||
工期(日历天) | ***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 | 详见 | 详见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任书林 | 杨春 | 张黄兵 | |
证书名称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详见 | ||||
公示时间 | ****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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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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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罗河路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王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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