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标准起重设备及轨道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东区标准起重设备及轨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区标准起重设备及轨道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东区标准起重设备及轨道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第*中标候选人: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第*中标候选人: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等。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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