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添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金水湾花园城**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名称:*******添置设施设备 品牌(如有):国珀 规格型号:办公桌:**-***-**、办公椅:**-***-**、学生课桌凳▲:**-***-**、教师讲台:**-**-**、食堂餐桌椅:**-***-**、双层铁床:**-**-**、长条桌:**-***-**、桌前椅子:**-***-**、桌前椅子:**-***-**、会议椅:**-***-**、会议桌:**-***-**、阅览桌 型号:**-***-**; 数量:办公桌:***套、办公椅:***套、学生课桌凳▲:****套、教师讲台:***套、食堂餐桌椅:***套、双层铁床:***套、长条桌:**张、桌前椅子:**把、桌前椅子:***把、会议椅:**把、会议桌:*张、阅览桌:**张; 单价:办公桌:***元、办公椅:***元、学生课桌凳▲:***元、教师讲台:***元、食堂餐桌椅:***元、双层铁床:****元、长条桌:***元、桌前椅子:***元、桌前椅子:***元、会议椅:***元、会议桌:****元、阅览桌:***元; |
*、评审专家名单:牛曦、李航、高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代理费*****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万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 ***号 *#楼*层,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安徽萧县龙城镇梅村社区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宿州万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 ***号*#楼*层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主任、 杨工
电 话: *********** 、***********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添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金水湾花园城**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名称:*******添置设施设备 品牌(如有):国珀 规格型号:办公桌:**-***-**、办公椅:**-***-**、学生课桌凳▲:**-***-**、教师讲台:**-**-**、食堂餐桌椅:**-***-**、双层铁床:**-**-**、长条桌:**-***-**、桌前椅子:**-***-**、桌前椅子:**-***-**、会议椅:**-***-**、会议桌:**-***-**、阅览桌 型号:**-***-**; 数量:办公桌:***套、办公椅:***套、学生课桌凳▲:****套、教师讲台:***套、食堂餐桌椅:***套、双层铁床:***套、长条桌:**张、桌前椅子:**把、桌前椅子:***把、会议椅:**把、会议桌:*张、阅览桌:**张; 单价:办公桌:***元、办公椅:***元、学生课桌凳▲:***元、教师讲台:***元、食堂餐桌椅:***元、双层铁床:****元、长条桌:***元、桌前椅子:***元、桌前椅子:***元、会议椅:***元、会议桌:****元、阅览桌:***元; |
*、评审专家名单:牛曦、李航、高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代理费*****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万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 ***号 *#楼*层,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安徽萧县龙城镇梅村社区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宿州万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 ***号*#楼*层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主任、 杨工
电 话: *********** 、***********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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