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疾控中心采购离子色谱仪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宿松县疾控中心采购离子色谱仪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20
关键词
安徽省   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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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松县疾控中心采购离子色谱仪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号国泰检测***室

中标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热解析分析仪

品牌:珀金埃尔默

规格型号:*********** *** ***

数量:*套

单价:******元

名称:离子色谱仪

品牌:万通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名称: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品牌:上海北裕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虞得齐、江文龙、方圆、桂立平、胡美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元,由中标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楼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

*、

*.采购文件

*.开评标情况*览表

*.得分业绩及得分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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