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年*月**日对多频振动排痰机等**种设备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 | 多频振动排痰机 | ************* |
* | 红外线治疗仪(红外治疗仪) | 河南索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掌上型肌电/电刺激器 | 河南旭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脑深部神经刺激器医生程控仪 | 河南诺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卡式灭菌器 | 河南盖华商贸有限公司 |
* | 恒温循环解冻箱 | 河南方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脑电治疗仪 | 河南康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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