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内科医疗设备采购(*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的神经内科医疗设备采购(*次)(项目编号:****-****-*****)已于****年**月**日进行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采购文件规定,采购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包:磁场刺激仪(*次)
第*成交候选人:河南仁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第*成交候选人:盘州市华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包:神经心理测评系统(*次)
第*成交候选人:盘州市华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第*成交候选人:河南仁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包:视频脑电采集系统(*次)
第*成交候选人:贵州博纳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第*成交候选人:盘州市华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河南仁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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