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号)的规定,现将温岭新城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招标文件(详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年*月**日**:**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温岭市广明大厦**楼 联系人:白万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邮箱: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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