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同心路*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号 | |
项目名称 | 长*角*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开创大道东段、梧桐路北段及皖能路中段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建湖县唐河街双湖西路***号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吴春霞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苏****************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响水经济开发区黄河东路(航海路-灌江南路)工程 *、响水县清源路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日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号市政实验检测楼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吕彦超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鲁****************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路(临沂路-兰州路) *、金寨县马鬃岭路(长运物流园段)道排工程、开发区新*路南段贯通工程等项目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桑园路北侧城中公园旁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解凤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赣****************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昌吉市****年乡村振兴项目(*期)阿什里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什里村、金涝坝村、努尔加村道路、路灯、排水及附属设施) *、遵化市现代物流区程乔北路、捷运路道路工程施工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柯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梅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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