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绩溪县瀛洲镇瀛洲村**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路交叉口徽山大楼*楼 | |||
项目名称 | 瀛洲镇理想营地(绩溪)策划运营*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临水建设有限公司、(成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单元****室、东台市安丰镇电子商务产业园 *-**号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其中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閤冬琴 设计负责人:乔恒云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光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飞鲤镇振飞路**#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津街道北环长坡路口房屋*层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其中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尹宗静 设计负责人:史锋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级注册建筑师及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 ************、***********及***********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黑森林设计股份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号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号华亿科学园 **栋**楼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其中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方签 设计负责人:李博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级建造师证、*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纪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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