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逸夫楼)加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泾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逸夫楼)加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2
关键词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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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逸夫楼)加固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逸夫楼)加固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号包河苑*区(广电大厦)**幢***

成交金额:*佰**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泾县实验小学教学楼(逸夫楼)加固工程

施工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承重墙、柱、梁、板加固及全部外立面维修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蔡晓峰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评审专家名单:周文俊、张勇、王月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实验小学、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环城南路***号、泾县财富东路**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实验小学

地址:泾县环城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姚先生

电话:***********、***********

*、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泾县实验小学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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