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望州路北*里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片区*)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南宁城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 | 南宁城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约**.**亩)。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约*****㎡(按容积率*.*计算),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层车库*****㎡、架空层****㎡,地下室人防总面积****㎡(按计容总建筑面积的*%计算)。单体建筑最高高度为**米,**层。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人)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投标下浮系数报价 | 投标下浮系数**.**% |
设计服务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项目负责人 | *昀 身份证号:******************,注册编号:*********** |
企业诚信分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取。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项目设计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厂房*期设计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标准厂房*期设计 *、兴业县人民医院新建设项目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迁建项目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南宁市第*中学新民校区(初中部)改扩建工程设计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和中国方圆—东盟认证检验检测中心(*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投标下浮系数报价 | 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 |
设计服务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项目负责人 | 李阳 身份证号:******************,注册编号:*********** |
企业诚信分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取。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北投兴东******-***地块及云景路幼儿园(暂定名) *、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期)***项目安置房*期工程 *、嘉逸城*,*,*,*号地块项目 *、荣和南宁市兴宁区鸡村****队城中村改造项目(*期) 项目(暂定名)地块*、地块*、 地块*、地块*建筑设计工程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投标下浮系数报价 | 下浮系数报价**.**% |
设计服务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项目负责人 | 潘文明 身份证号:******************,注册编号:*********** |
企业诚信分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取。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期*批建筑单体及室外总平施工图设计 *、河池市大任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期)总承包项目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