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岗乡农机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狮子岗乡农机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市虹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市磨子潭春苑新村*号地块*、*、*铺
中标金额:*佰*拾*万**佰*拾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谷物烘干机(干燥机)、轮式拖拉机、插秧机等 品牌:辰宇、东汽、洋马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台、*台、*台等 单价:******.**元/台、******.**元/台、******.**元/台等 |
*、评审专家名单:王烈准、朱小平、彭红、何国声、鲍启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栋*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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