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招标公告 河南省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更新时间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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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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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河南省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公顷宗地坐落: 开发区南区食品路东侧、沿河路北侧
年限: **年土地用途: *类工业用地项目名称: 
成交价: ****.****万元受让单位: 河南德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备注:(*)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体系要求:产业项目准入类型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投产后第*个会计年度及以后会计年度≥**万元/亩;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不得设立涉及国家和省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环境标准符合园区规划环保要求和准入条件(开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受县住建局委托,出让宗地内已征收的厂房等建筑物(按评估价值***.**万元)连同本宗地*并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并参与竞拍,竞买建筑物价款交纳至延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县联社,账户:********************),竞得土地后须持建筑物相关交款凭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视为交易无效。(*)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同步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明确约定期限内应满足的开发建设条件,投产、达产要求以及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直至项目退出等管理内容。(后附试行范本)(*)根据延津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相应宗地内新建建筑工程要满足乙类常*级防护级别等其他人防功能设计要求。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延津县文岩街道建设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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