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五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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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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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都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号大学科技园城市之门西楼****室

成交金额:**.******万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采购主要包括安保服务、保洁服务、院区绿化养护与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区域内客户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 年(注: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每年服务到期前甲方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陈奎(组长)、赵宜芝、朱栓富(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县人民法院

地    址:蚌埠市*河县城关镇兴县路与女山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栓富(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项目评审*览表

*.分项响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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