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凯江校区南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凯江校区南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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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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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行组织的凯江校区南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商采购项目(***********)于****年*月**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川永旭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川省德阳市华山北路**号红星美凯龙商场-**综合馆*******-*;

成交金额:***元/台/年;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公告关于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的所

有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空调须出具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规范进行现场检验。*.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限为****年*月**日前完成招标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如不能按时完成建设,采购人有权收取每天****元的违约金。*.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学院搬迁或布局调整,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全程监督,受理学生投诉,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如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相关条款,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的履约保障金作为违约金,每次扣款金额为****元。如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力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宿舍空调由在校生自愿租赁,且学生入住率根据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年*月预计入住人数***人左右,后期是否增加暂未确定)采购人不作任何承诺和兜底。*.合同期内,空调的维修、更换、报废、日常保养等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得向采购人或实际使用学生收取任何人工费用及材料费用;成交供应商每年*月和*月派专业人员将所有空调内机清洗。*.在安装和合同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评审小组:刘坤、刘莉、罗伟;

成交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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